在梦境中心呼唤爱
“爱”,这是我的名字。
但我并不喜欢它。
“你哪里拥有值得被爱的要素了?顶着这个名字不会觉得羞耻吗?”面前的人带着胜利者的笑容说出这句话,我也不是第一次听了。
被爱的要素吗……好像确实没有。我很普通,我长得很丑,我没有擅长的事情。也许这是爸爸抛下我们离去的原因,也许不是。
妈妈为什么要给我起这个名字呢?
被爱要素又是什么?
长相?头脑?偏差值?运动神经?SNS上的人气?交到的朋友的个数?还是说做爱的次数?
啊啊,这些人难道看不见吗?房间里的大象。
“所谓‘温柔是一种能力’啊,这句话就是用来安慰你们这些既不聪明又不漂亮的人的!”
别说这种令人发笑的话了。
为什么看不见呢?明明它那么大啊。明明它正在将你们裹挟啊。
她们把我推倒,把我的书包摔在旁边的水泥地上。
我的游戏机还在里面啊……还好垫了很厚的书。
习惯就好,习惯就好。仿佛默念着什么咒语一般,我再度缓慢地从地上爬起来,拍拍书包上的灰,拉开拉链翻出游戏机把它启动。我喜欢打单机游戏。
这里有一句给年轻人的忠告。
留心会说人语的鸟类,留心the Jabberwocky。
当心不叫的野犬,当心房间里的大象。
小心狩猎与月亮。
世人把阿尔忒弥斯和塞勒涅搞混了,这对她们来说很不公平。
神明也会哭泣吗?还是说会因此而发笑呢?
为了对抗塔纳托斯,为了对抗塔纳托斯。
我必须要成为厄洛斯的战士。
这一切都是为了与这一切对抗。
“是视而不见啊!”
一个声音这样说。
我想他是疯了。
我想我也疯了。
他们自称“正常人”。他们说我是怪物,是异类。到底什么是正常人呢?如果不惜削足适履也要把自己变成规规整整的形状就是正常人的话,那我宁愿不要正常。
在“正常人”眼中我是异类,而在那些“疯子”眼中,我又太过拘谨。
我想起小时候躺在妈妈身旁看的童话。猫先生说:“你肯定是疯子,不然你也不会到这儿来。在这里,我们都疯了。”
我抬起手伸向身后,套上卫衣的兜帽。
“我是疯帽子。”我说。
“你当然是了。”刚被我埋进花圃里安葬的虫子先生说。
第一次遇见她不是在这里,也不是在这里之外的任何地方。
“梦境”,大多数人会这么称呼那个地方。是否准确暂且搁下不谈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喜欢穿那件印着一大枝向日葵的亮黄色兜帽卫衣。
因为我想要成为向往着太阳的向日葵,或者向往着向日葵的太阳。我不知道。都无所谓。
而她却穿着校服。
深蓝色的裙子,灰色叉号的发夹。
她怎么还在上学?
她为什么会死?
死亡的诱惑是如何将她吞噬的?
我和她面对着镜子,我这才注意到她的眼睛。一只是金色的,另一只是蓝色的。就像我的衣服和我的头发。
她的眼睛好美,温柔且深邃。
“我啊,交到了朋友。”
“那你一定很幸福吧?”
嗯。非常幸福哦。如果你也在的话就好了。
大海漫过了我的金色眼睛和蓝色眼睛。
我想我的爱是寂静无声的,却也并不美丽。
后来我和她在天台上走了很久很久。好像天台也没有尽头。
我刚刚说的是天台,还是天堂?
我自己是无所谓啦,但我无论如何都不想看到朋友受伤。
所以我冲了上去。
我没想到的是,她也是这样想的。
第一次遇见她时我才十四岁。也不会再有第二次了。
“你不要忘了我。”
人不会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。
但我是人吗?还是猫头鹰呢?亦或是向日葵、甜甜圈、衔尾蛇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呢?
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,能看到白天的一切痕迹。
我的爱是清澈、混沌、炽烈、冷静、坚定、疯狂、克制、温柔、纯粹、真实的,是一切矛盾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的结合体。
既因为我是少年,也因为我是我。
那我呢?我又是谁?
“爱”,这是我们的名字。但我并不喜欢它。
因为我不值得被爱啊。但她是值得的。
我是爱,她也是爱。我是一个悲怆的灵魂、两只淌水的眼睛、一小把向日葵的种子。
衣服上的向日葵开得很耀眼。一定是因为夏天到了,我想。一定是这样的。
我不会忘记你。
我的爱向来是寂静无声的,也并不美丽。但此刻我要在这里,在梦境中心大声呼唤。
我的名字。我的,爱。
“爱——。”
THE END ( OF THE FUCKING WORLD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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